劳动者在交通事中受到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工伤保险,企业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交通事故处理证明。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突然死亡、企业或其亲属要求认定工伤的
海南保险代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海南保险代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海南单工伤保险,对职工尤其是工作流动性较大的职工而言,能确保发生工伤后能享受国家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
海南保险代办,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保险,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