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其申报参保缴费的法律要求和行政机关须依法行政的要求,社保中心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海南单工伤保险对被社保中心申请支付何太冲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查、核定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下,社保中心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自行作出予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基金审核将难以通过。用人单位负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有效保障职工在遭遇工伤时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以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虽然有为职工参保缴费的法定义务;
但在无确切证据证实参保人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的情况下,海南单工伤保险公司,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成为已参保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参保职工在遭遇工伤时,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该权利并不因工伤保险费的缴交主体与法定义务主体不一致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