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险代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海南保险代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海南单工伤保险,对职工尤其是工作流动性较大的职工而言,能确保发生工伤后能享受国家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
海南保险代办,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保险,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生活护理费。海南保险代办,伤残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领取护理费。海南保险代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